征兵工作是推进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适应推进国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政权巩固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提供强大生力军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我国青年学生知识分子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
一、征集条件
(1)招收军士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男性,未婚,年龄24周岁以内(1997年9月1日后出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高校义务兵
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对象为大学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年龄要求
男青年:
在校生年龄18~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年满18~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女青年:
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22周岁。
(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4)身体素质要求
1、身高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2、体重
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
①男性:17.5≤BMI<30
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②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3、内科
①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收缩压≥90 mmHg,<140 mmHg;
舒张压≥60 mmHg,<90 mmHg。
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心率60~100次/分;
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
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③不合格病例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
注:详见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政治条件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幸福而英勇奋斗。政治条件主要了解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具体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
(1)男兵
义务兵网上报名(2021年12月1日~2022年8月10日) 根据河北省征兵办制定的工作计划,我校大学生义务兵的专项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1日。
1、直接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
2、点击“应征报名(男兵)”模块
3、按照网页提示填写信息,
4、应征地可选择学校与户籍所在地。
(2)女兵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10日,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2年8月10日。
1、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点击“应征报名(女兵)”模块,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报名。
三、入伍优势
(1)国家资助
①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②到新疆、西藏服役义务兵,在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年20000元的经济奖励。
③以2021年毕业的四年本科为例(按2020年全省平均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286元,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为19650元)。
大学生在部队服役2年的具体福利:
第一年津贴:1000*12=12000元;
第二年津贴:1100*12=13200元;
退役金:4500*2=9000元;
退伍费:2000元;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21165.44元;
医疗保险:840元;
缴纳养老保险:34967.95元(退伍后移交地方);
2年优待金:19650*1.5*2=58950元;
一次性经济补助:37286*1.2-9000=35743.2元;
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金12000元;
补偿代偿学费约12000*4=48000元;
以上共计约24.8万元。
以上是按全省平均水平计算,具体标准以各县(市、区)公布数据为准。
(2)复学转专业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退役后专升本及考研
①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2021年为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④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⑤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就业服务
①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②符合当年选聘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者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对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单独招录,比例不超过全省总名额的20%;
③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④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