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通信学院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度校级学生荣誉称号的公示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树立学生榜样与旗帜,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特根据学校制定的评定实施细则,现将此项工作公示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评定范围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在籍学生。
二、申请主要条件
1.各类荣誉称号评选标准依据《学校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中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其中,三好学生获得者须在综合测评排名前15%的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须在综合测评排名前20%的学生中产生。
2. 评定中,“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两项不可兼得。
3、先进班集体由各班级按照《校级荣誉称号标准化工作手册》,通过班级自主申请、二级学院评审、二级学院公示、学校百人评审团评审、学校公示的流程进行评选。
三、公示流程
现各班已将名单上报学院校级荣誉称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后将校级荣誉称号推荐学生、先进班集体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日期从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全院师生如发现这些学生有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向学院进行举报。
举报邮箱及电话:
网络与通信学院院长:68005019
网络与通信学院党总支书记: 68005027 18931153766
网络与通信学院学管办主任:15933019508 2532141967@qq.com
网络与通信学院2020-2021学年校级荣誉称号推荐名单.xls
网络与通信学院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