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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5年河北省高校-慈溪市优秀企业合作洽谈会暨校园专场招聘会的预通知
发布:网络与通信学院 发布日期:2015/03/25 点击量:

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河北省高职高专类院校(含有专科毕业生的本科院校)与浙江省慈溪市企业的交流沟通,拓展两地校企合作平台,建立双方长期稳定的专科毕业生供需协作关系,实现校企良性互动、互利共赢的目标,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于2015年3月底—4月初在石家庄市联合举办2015年校企合作洽谈会。

        本次活动慈溪市将以开放创新、交流合作为宗旨,按照精细化、专业化的原则,组织在当地家用电器、轴承模具、汽车配件等优势集群产业实现领先发展,且用工规范、待遇优良、劳动关系和谐的百强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与河北省部分专业设置与慈溪产业结构匹配度较高的院校进行对接、洽谈与签约。

 一、会议内容和规模

(一)校企合作洽谈会:按慈溪市将组织30家优秀企业,与河北30—40所专业设置与行业匹配度较高的院校对接洽谈,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二)校园专场招聘会:组织慈溪市制造业重点骨干企业30家,提供就业岗位约1200个,在石家庄某高校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与当地应届毕业生进行现场招聘洽谈。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请有意参加本次校企交流会的院校提前报名,由于活动组委会将组织编印《参会学校信息汇编》,请报名学校于3月15日之前将《学校情况介绍表》(见附件1.以电子稿形式发送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

慈  溪  概  况

       慈溪地处东海之滨,位于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是一个居于沪杭甬经济金三角中心的新兴城市。全市地域面积1361平方公里,下辖18个镇(街道)、322个村(社区),户籍人口104万,暂住人口近百万。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大陆创新能力最强的县级城市、福布斯中国十大最富有县级市。慈溪有三大地方特色传统文化:围垦文化、移民文化、青瓷文化,慈溪蕴藏丰富的海涂资源,围垦开发的海涂近10余万亩;慈溪拥有悠久的青瓷文化,是“海上陶瓷之路”发祥地;慈溪被称为“家电之都”,与青岛、顺德并称中国三大家电生产基地。

        近年来,慈溪以“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为奋斗目标,坚定走“农业稳市、工业立市、三产兴市”的发展道路,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2013年,全市生产总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027亿元和164.5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41100元和22420元。慈溪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名列浙江省前茅,2014年,在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排名中居第1位,在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中居第5位,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名中居第6位。

       慈溪民营经济发达,是长江三角洲南翼的工商名城,是具有国际影响国内一流的生产和制造基地,目前民营个私企业总数达到8.9万家,其中工业企业3.5万家,培育了方太、公牛、先锋、沁园等一批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传统优势产业品牌,拥有家电、轻纺、轴承等36个亿元以上特色产业集群和10多个国内最大制造中心,享有“家电之都”、“轴承王国”、“轻纺基地”、“打火机世界”等美誉。2013年,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3000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1703亿元,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

       为加快创新转型步伐,推动慈溪由“工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转变,近年来,慈溪在快速提升化纤、汽配、轴承、家电等四大传统产业基础上,以推进新兴产业发展为重要突破口,形成了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四大新兴产业的发展格局。2013年,又在省内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实施“四换工程”推动工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每年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加快实施“机器换人”、“腾笼换鸟”、“空间换地”、“电商换市”。2013年,全市完成自动化建造投资超百亿元,全市四大新兴产业完成工业投资78亿元,占全市工业投资41%,成为引领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区域竞争力的主力军。同时,为搭建平台支撑产业集聚,慈溪着力推进慈东滨海区、新兴产业集群区、观海卫智能家电集聚区、周巷镇北现代工业集群区建设,推动产业基地和块状经济向集群化方向转型提升。2013年,慈溪市自主创新指标得分在浙江省工业强县(市、区)评价中居首位,并荣获“首届浙江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市、区)”称号。

       面对当前风起云涌的新技术革命和复杂形势带来的严峻挑战,曾以全国1/8000的土地,创造全国1/500的生产总值、1/600的财政收入和1/400的进出口额的慈溪,正未雨绸缪,在扎实推进转型升级的同时,以“慈惠三北、溪通四海”的博大胸怀热诚欢迎各地职技院校毕业生来慈就业、创业!
附件3

慈溪市高校毕业生相关优惠政策简介

       一、根据《慈溪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管理办法》规定,原籍不是慈溪且本市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就业且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已建立集体户的,可在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落户;已办理人事代理且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无集体户的未婚毕业生,可在市人才市场办集体户落户。

       二、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活动的通知》(慈人社发〔2014〕143号)规定,对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部分机电、建筑、贸易、轻纺、电子商务类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愿意来慈溪企业工作的实施以下优惠政策:

       毕业生在被授予“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的企业实习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实习生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1000元,其他本科或大专学历毕业生补贴800元,未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补贴735元。对来企业实习的非慈溪生源毕业生给予交通补贴,标准为:来慈有效交通票据票面金额的2倍(起始地为家庭或高校所在地,最高限额1000元)。实践期间,企业应为实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根据《慈溪市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慈人社发〔2014〕151号)规定,2003年1月1日以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于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慈购买普通住宅的,可按规定分别享受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优惠等政策。

       购房补贴标准:对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优惠标准: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规定。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不低于20%。

       四、根据《关于做好慈溪市人才公寓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中高层次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购买人才公寓: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技师)以上职称;2.年龄50周岁以下;3.在我市企业(含民办非企业,但不包括金融、保险、电信、移动、供电等垂直管理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技师)以上职称的满2年;4.具有慈溪市常住户口;5.申请人夫妻双方未在慈溪市享受过政策性住户待遇且无商品房或商品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8平方米。

       人才公寓购房价参照同类地段同区域的经济适用房价格,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含技师)的按控制标准面积内基价上浮10%,超过控制标准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五、根据《慈溪市限价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慈政发〔2009〕6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慈政办发〔2012〕101号)规定,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购买限价房:1.具有慈溪市非农常住户口或办理人事代理的非农人口,单身居民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上;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3.慈溪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单人)3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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