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职场新人,这些保障性待遇你都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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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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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职场新人,相信大家对社保、公积金都有一定的了解,但在“五险一金”之外,还有一些国家鼓励施行或正在试点的保障性政策,同样值得了解,一起来看~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2022年11月25日,三部门印发《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加范围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尚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与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四个属性,从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企业年金办法》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长期护理保险是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的制度。我国自2016年开始,在15个城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逐步推开长期护理保险,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已经扩大到49个城市。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同比例分担,其中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起步阶段可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不增加单位负担;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可由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扣代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基本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不同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补充医疗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可以进一步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国家鼓励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不少省份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合理设置补充医疗保险。通常来说,补充医疗保险费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障和医疗救助支付之余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及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外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不同企业设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会有不同的规范和保障范围。